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管理,保证学校项目外审选择审计服务中介机构(以下简称造价咨询公司)的过程公平、公开、公正、严谨、透明,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外审项目依照本办法进行抽签后,方可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外审。
第三条单次抽签对应单个外审项目,不可对应多个外审项目。
第四条中签结果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第二章抽签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第五条抽签组由学校审计处代表2人组成。
第六条抽签组成员职责
审计处负责组织、参与抽签工作,协调沟通抽签组成员、抽签地点,明确抽签项目名称、制定《吉林财经大学选择审计服务中介机构的抽签结果确认单》。
第三章 抽签适用条件
第七条一般条件
(一)项目预算外审抽签需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需按学校预算外审程序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并通过学校OA审批流程到达审计处,经审计处初步审计合格,方可抽签。
(二)项目结算外审抽签需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需按学校结算外审程序要求,报送有关项目资料,通过学校OA审批到达审计处,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的结算资料纸质原件送达审计处后,经审计处初步审计合格,方可抽签。
第四章中签公司的选取范围
第八条项目预算外审抽签时,中签公司需从学校审计服务中介库所有公司中选取。
第九条结算项目外审抽签时,如之前执行该项目预算审计的造价咨询公司,仍在学校审计服务中介库中,要对其进行规避,中签公司需从库中剩余的公司中选取;否则,中签公司仍然从库中所有公司中选取。
第十条如造价咨询公司对其询价的预算项目无法提供询价结果,审计处根据项目内容,可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签,中签公司从学校审计服务中介库中除该项目之前中签公司外的所有公司中选取。
第五章抽签流程
第十一条外审项目满足抽签条件后,审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签。
第十二条抽签方式为摇号机摇球。
第十三条抽签前抽签组成员需明确以下事项:
(一)拟抽签的外审项目名称;
(二)学校审计服务中介库成员名称;
(三)拟中签公司的选取范围;
(四)每个摇号球对应的中签公司名称。
第十四条在抽签组成员共同监督见证下,将符合中签资格的造价咨询公司对应的摇号球,放入摇号机中。
第十五条启动摇号机摇球,产生中签球。
第六章抽签结果确认及保存
第十六条中签球产生后,抽签组成员一同对抽签结果进行确认,同时在《吉林财经大学选择审计服务中介机构的抽签结果确认单》上签字。
第十七条《吉林财经大学选择审计服务中介机构的抽签结果确认单》及附件要求如下:
(一)《吉林财经大学选择审计服务中介机构的抽签结果确认单》中包含以下信息:抽签的项目名称、时间、地点、抽签组成员名单、学校审计服务中介库成员名单、抽签结果确认方式及中签结果。
(二)项目结算外审抽签需附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报告》封面复印件。
(三)非首次抽签的询价类预算项目,需附之前中签的造价咨询公司提供的《无法询价情况说明》。
第十八条《吉林财经大学选择审计服务中介机构的抽签结果确认单》及以上附件一式两份,经抽签组成员确认无误后,审计处负责外审人员与档案员各留存一份。
第七章廉政要求及违规责任
第十九条抽签工作相关人员要明晰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第二十条抽签工作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可将中签的造价咨询公司名称予以泄露。如发现有泄露情况,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