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
关于对唐亚晖等4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9 14:30:19 点击数:

根据《吉林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学校审计处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2月28日起,对党委组织部委托的原金融学院院长唐亚晖等4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名单见下表),必要时进行延伸审计,特此公告。

审计期间,如有相关情况或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组长:孙恒生

审计组成员:智诗博

联系电话:84539037、84539035

中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名单

序号

审计通知书文号

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对象

被审计人职务

审计期间

1

吉财大审通〔2023〕12号

金融学院

唐亚晖

院长

2015.05-2023.04

2

吉财大审通〔2023〕13号

新闻与传播学院

关众

院长

2015.05-2023.06

3

吉财大审通〔2023〕14号

《当代经济研究》编辑部

魏旭

主任

2015.05-2023.05

4

吉财大审通〔2023〕15号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陈德民

副书记

2021.12-2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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