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注意事项有哪些?
(1)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部门应自接到审计通知书5日内按要求提供如下资料送交审计组:
①被审计单位近三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纸质版盖被审单位公章);
②被审计单位近三年“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纸质版原件);
③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制定或修改的制度文件(纸质版复印件);
④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承诺书(纸质版盖被审单位公章、现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⑤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电子版+纸质版被审计人签字)。
(2)报告涵盖内容如下:
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任职及分工情况。
②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及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③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我评价: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度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内部管理情况;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情况。
④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包括对以往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情况。
2.国社科等科研项目经费审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注意事项有哪些?
(1)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以下纸质版材料:
①关于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决算报告审计的申请(纸质版由科研处出具并盖章);
②项目资金预算表;
③吉林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科研处盖章);
④项目立项通知书;
⑤立项书课题组成员页(如涉及课题组成员变更需附成员变更审批表);
⑥项目资金决算表;
⑦项目收支财务明细账(财务处盖章);
⑧经费项目预算执行表(财务处盖章)。
(2)其他相关科研项目参照该科研项目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